高三第一學期結束后,高中學生的所有課程基本完成。在最后一門外語學考結束后,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就可以順利畢業。經過完整的畢業申報流程,學生將在高三的6月份拿到畢業證書。
一、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條件
(一)學業年限
普通高中學生應在3年內完成學業,但浙江省也允許學生提前畢業。
(二)畢業資格條件
普通高中學生取得畢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學籍要求:學生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籍。
品行要求:學生需符合中學生品行要求,嚴格遵守《浙江省高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學分要求:學生需在規定學習領域獲得一定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具體分配如下:
必修課程:修滿88學分。
選擇性必修課程:修滿42學分,其中至少在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學科選擇性必修課程中選修4學分。
選修課程:修滿14學分。
綜合實踐活動與勞動:綜合實踐活動最低要求是8學分(研究性學習6學分,社會實踐2學分),勞動最低要求是6學分(志愿服務2學分,勞動實踐4學分)。
說明:學生原則上完成18學時(以1學時45分鐘計)課程內容的學習可獲得1學分。
學業水平考試要求:學生需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所有科目的考試,且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一門。具體學考時間安排如下:
高一下(7月):歷史、地理、化學、生物。
高二上(1月):物理、思想政治。
高二下(7月):語文、數學、技術。
高三上(1月):外語(成績既用于學考又用于高考)。
說明:學生在高二結束后,已完成9個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如果9門學考成績都合格,但不參加高三第一學期結束時的外語學考,將無法獲得畢業證書(只能獲得肄業證書)。如果學生在高三結束后因學考不合格未獲得畢業證書,可以繼續報名參加未合格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學考重考成績合格后,考生可以用原來的肄業證書換取正式的畢業證書。此外,沒有學籍的社會考生可以報名參加所有科目的學考,但即使成績全部合格,也不能獲得畢業證書,只能獲得相應的學考證書。根據高中學考的時間安排,最后一門學考在高三的1月份才能完成,因此學生很難在高三前滿足畢業條件,提前畢業幾乎無法實現。
綜合素質評價要求:綜合素質評價中的4個測評項目(學分修習、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中,不合格(評定結果為C)的項目不超過一項。
二、畢業證書發放
符合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條件的學生可獲得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浙江省教育廳監制,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畢業證書一般在高考結束后發放到學生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