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高中畢業證發放標準及分數要求
湖南省高中畢業證的發放標準主要圍繞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學分等方面進行規定:
學業成績要求:
學生需完成普通高中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各科成績合格。
學業水平考試(含補考)成績各科及格(60分以上)。
考查科目成績各科及格(60分以上)。
綜合素質評價:
學生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評價需達到合格標準。
學分要求:
學生需修滿144個學分,其中必修學分116個,選修學分28個。
其他要求:
學生在校期間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二、湖南省高中畢業證發放時間及流程
發放時間:
湖南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的發放時間一般為每年的6月至7月。具體時間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提前通知學校。
發放流程:
學校審核:學校負責對學生的畢業資格進行審核,包括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審核通過后,學校將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至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確保學生符合畢業條件。審核通過后,教育行政部門將畢業證書發放至學校。
學校發放: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學生領取畢業證書。學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按照學校通知的時間和地點領取畢業證書。
三、特殊情況處理
畢業證書遺失:
如果學生不慎遺失畢業證書,需在省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后向畢業學校申請補辦。學校審核后,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畢業證明書。
未達到畢業條件:
對于未達到畢業條件的學生,學校將發放結業證書。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補考或重修相關課程,達到畢業條件后,可申請換發畢業證書。
湖南省高中畢業證的發放標準和流程都有明確的規定,學生需滿足相關條件并按照流程進行操作,才能順利領取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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