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高中畢業證發放條件
在天津市,高中畢業證的發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學分要求:學生需在三年內修滿規定學分,包括必修學分116分(含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和選修學分28分以上,其中選修Ⅱ至少獲得6學分,總學分不低于144分。
學業水平測試:學生需通過天津市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
德育考核:學生需通過德育考核,表現良好。
會考要求:學生需順利通過高中會考,包括考試科和考查科。考試科成績需達到C級及以上。
二、天津市高中畢業證發放時間
天津市高中畢業證的發放時間通常在每年的 6月至7月。具體時間會根據教育局的安排有所不同:
高考學生:對于參加高考的學生,畢業證通常會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學生回學校領取學籍檔案時發放。
非高考學生:如果學生不參加高考,畢業證一般會在會考結束后的1-2周內發放。
三、天津市高中畢業證領取流程
(一)費用結算
到就讀高中一樓財務收費大廳進行費用結算。
(二)領取畢業證
憑財務結算清單到教學樓會議室領取畢業證,無財務結算清單不能領取。
(三)身份驗證
畢業證由本人攜帶身份證來校領取。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到校領取而又急需畢業證的,可委托他人辦理,辦理時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

四、特殊情況說明
(一)肄業生
如果學生中途退學但未被開除學籍,學校會發放肄業證書。
(二)結業生
學習期滿未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由學校發放結業證書,結業生不得留級重讀。
五、畢業證遺失補辦
(一)聯系原學校
攜帶身份證、戶口本、2張藍底證件照到原畢業學校教務處提交補辦申請,填寫《學歷證明書申請表》。
(二)登報聲明
在《天津日報》或《今晚報》等市級以上報紙刊登遺失聲明,聲明內容需包含姓名、學校名稱、畢業時間及學號。
(三)提交審核
將申請表、學籍證明、登報報紙等材料提交至學校所在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通過后,學校打印《學歷證明書》并加蓋鋼印及教育局公章。
(四)領取證明
審核周期約為15個工作日,可通過學校或教育局現場領取,費用為工本費20元。
希望以上信息能幫助您更好地了解天津市高中畢業證的發放條件與領取流程。如有疑問,建議咨詢畢業學校或天津市教育局。



